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执行罚金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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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执行罚金380万元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0-03-23 11:34:23

天圣制药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对天圣制药和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刘群判决。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与对单位行贿罪,执行罚金380万元;刘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没收财产800万元。

此案,要追溯到去年5月份。

2019年5月28日,天圣制药发布《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称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起诉被告单位天圣制药、被告人刘群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告单位天圣制药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刘群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被告人李洪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根据此前披露信息显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认为,2016年12月中旬,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医药”,系天圣制药全资孙公司)因消防设施未达标而拆除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的生产车间并停止生产中药饮片,时任天圣制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被告人刘群召集天圣制药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重庆”,系天圣制药的全资子公司)、国中医药相关负责人员开会,决定将国中医药的设备、原材料、包装等运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的天圣重庆,由天圣重庆以国中医药厂名、厂址等标识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时任天圣制药总经理的被告人李洪在得知前述决定后,安排天圣重庆相关负责人员予以执行。2016年12月下旬至2018年4月期间,天圣重庆以国中医药的名义生产中药饮片,但未按规定制作生产记录,成品未经质量检验,未按规定使用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等,并以国中医药名义对外销售。经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天圣重庆以国中医药名义生产的中药饮片按假药论处。经司法会计鉴定,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天圣重庆以国中医药名义生产中药饮片价值合计人民币445.80251万元,销售中药饮片金额合计人民币396.975378万元。

重庆一分检认为,天圣重庆及国中医药均系被告单位天圣制药的全资子公司,天圣重庆和国中医药的人事安排、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财务支出等事项均由天圣制药统一管理,天圣重庆以国中医药名义生产中药饮片行为应当对被告人刘群、李洪及被告单位天圣制药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认为,2003年至2018年初,时任天圣制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被告人刘群为使其实际控制的天圣制药及其关联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4.8015万元,其中刘群代表天圣制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970.074万元。

起诉书认为,200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刘群为使被告单位天圣制药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有事业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405万元,其中刘群代表天圣制药给予国有事业单位财物人民币260万元。

重庆一分检认为,被告人刘群及被告单位天圣制药的上述行为应当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书认为,2016年底至2017年初,被告人刘群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200万元,为掩饰行贿罪行,捏造行贿款系借款的事实和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判决均未申请执行。

重庆一分检认为,被告人刘群的上述行为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认为,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刘群利用担任天圣制药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增款项及费用等方式将天圣制药资金共计人民币9,182.49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李洪利用担任天圣制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刘群非法占有天圣制药资金人民币435万元。

起诉书认为,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刘群利用担任天圣制药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缴纳保证金、虚增款项、支付预付款和往来款等方式挪用天圣制药资金人民币3,325万元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被告人李洪利用担任天圣制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刘群挪用天圣制药资金人民币260万元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

重庆一分检认为,被告人刘群和李洪的上述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12月6日,天圣制药发布《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认定被告单位天圣制药、被告人刘群、李洪实施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性质的法律适用发生变化,不再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开庭审理本案。

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0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万元,决定执行罚金380万元;刘群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没收财产800万元;责令刘群退赔天圣制药被侵占的9182.4926万元;李洪对其中435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王海燕对其中6145.3976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责令刘群退赔天圣制药被挪用的3325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李洪对其中260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160万元已归还)。

根据天圣制药最新2019年业绩快报,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79%;实现营业利润-2.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6.48%;实现利润总额-2.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2.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亿元,同比减少3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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